2016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化学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化学科考试,为了有利于选拔具有学习潜能和创新精神的考生,以能力测试为主导,将在测试考生进一步学习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方法的基础上,全面检测考生的化学科学素养。
化学科命题注重测量自主学习的能力,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关注与化学有关的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以促进学生在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一)对化学学习能力的要求
1.接受、吸收、整合化学信息的能力
(1)能够对中学化学基础知识融会贯通,有正确复述、再现、辨认的能力。
(2)能够通过对实际事物、实验现象、实物、模型、图形、图表的观察,以及对自然界、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化学现象的观察,获取有关的感性知识和印象,并进行初步加工、吸收、有序存储的能力。
(3)能够从试题提供的新信息中,准确地提取实质性内容,并经与已有知识块整合,重组为新知识块的能力。
2.分析问题和解决(解答)化学问题的能力
(1)能够将实际问题分解,通过运用相关知识,采用分析、综合的方法,解决简单化学问题的能力。
(2)能够将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和成果,用正确的化学术语及文字、图表、模型、图形等表达并做出解释的能力。
3.化学实验与探究能力
(1)了解并初步实践化学实验研究的一般过程,掌握化学实验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2)在解决简单化学问题的过程中,运用科学的方法,初步了解化学变化规律,并对化学现象提出科学合理的解释。
(二)对知识内容的要求层次
为了便于考查,将高考化学命题对各部分知识内容要求的程度,由低到高分为了解、理解(掌握)、综合应用三个层次,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其含义分别为:
了解:对所学化学知识有初步认识,能够正确复述、再现、辨认或直接使用。
理解(掌握):领会所学化学知识的含义及其适用条件,能够正确判断、解释和说明有关化学现象和问题,即不仅“知其然”,还能“知其所以然”。
综合应用:在理解所学各部分化学知识的本质区别与内在联系的基础上,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进行必要的分析、类推或计算,解释、论证一些具体的化学问题。
二、考试范围与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科学素养的要求,按照既保证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要求基本一致,又有利于实验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的原则,参照《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将高考化学科考试范围分为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
必考内容
必考内容涵盖必修模块“化学1”、“化学2”和选修模块“化学反应原理”的内容。根据化学的学科体系和学科特点,必考部分的内容包括:化学科学特点和化学研究基本方法、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常见无机物及其应用、常见有机物及其应用和化学实验基础五个方面。
(一)化学科学特点和化学研究基本方法
(1)了解化学的主要特点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认识物质。了解化学可以识别、改变和创造分子。
(2)了解科学探究的基本过程,学习运用以实验和推理为基础的科学探究方法。认识化学是以实验为基础的一门科学。
(3)了解物质的组成、结构和性质的关系。了解化学反应的本质、基本原理以及能量变化等规律。
(4)了解定量研究的方法是化学发展为一门科学的重要标志。理解摩尔(mol)是物质的量的基本单位,可用于进行简单的化学计算。
(5)了解科学、技术、社会的相互关系(如化学与生活、材料、能源、环境、生命过程、信息技术的关系等)。了解在化工生产中遵循“绿色化学”思想的重要性。
(二)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1.物质的组成、性质和分类
(1)了解分子、原子、离子等概念的含义。了解原子团的定义。
(2)理解物理变化与化学变化的区别与联系。
(3)理解混合物和纯净物、单质和化合物、金属和非金属的概念。
(4)理解酸、碱、盐、氧化物的概念及其相互联系。
2.化学用语及常用计量
(1)熟记并正确书写常见元素的名称、符号、离子符号。
(2)熟悉常见元素的化合价。能根据化合价正确书写化学式(分子式),或根据化学式判断化合价。
(3)了解原子结构示意图、分子式、结构式和结构简式的表示方法。
(4)了解相对原子质量、相对分子质量的定义,并能进行有关计算。
(5)理解质量守恒定律的含义。
(6)能正确书写化学方程式和离子方程式,并能进行有关计算。
(7)了解物质的量的单位——摩尔(mol)、摩尔质量、气体摩尔体
(8)积、物质的量浓度、阿伏加德罗常数的含义。
(9)根据物质的量与微粒(原子、分子、离子等)数目、气体体积(标准状况下)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有关计算。
3.溶液
(1)了解溶液的含义。
(2)了解溶解度、饱和溶液的概念。
(3)了解溶液的组成。理解溶液中溶质的质量分数的概念,并能进行有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