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察举制
察举制是自汉代至隋实施的一种选官制度。
随着战国时期“世卿世禄”制的衰落,以推荐方法选官开始盛行。汉高祖、汉文帝时期等都曾通过察举贤良的方式选官。
至汉武帝时期,由于汉朝官吏多出于任子和赀选,不利于选拔优秀人才。汉武帝遂根据董仲舒的建议,实施察举制,即规定郡国岁举孝廉各一人。孝廉科成为汉代察举最重要的科目。除此之外,汉代的特科还有文学、方正、廉吏等科。
孝廉举至中央后,并不立即授以实职,而是先入郎署为郎官,承担宫廷宿卫,然后经选拔,入地方任职或留中央任官。西汉后期,改革察举制,按照人口比例察举孝廉,并对孝廉年龄有了规定。
西汉至东汉初,察举严格,确实起到了选拔人才之效。但是东汉以后,政治腐败,察举制常有察举不实。
魏晋南北朝时仍然存在着察举之制,九品中正制正是在这一制度上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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