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局: www.shmec.gov.cn
一,协助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制订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考试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二)组织实施高等教育(含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和国家学历文凭考试。
(三)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升学考试,协调高中阶段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接受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有关教育证书和资格考试工作。
三、对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业务指导与监督。
四、开发考试招生信息资源,为上级和有关单位提供决策咨询和考试信息服务。
五、开展与境外考试机构的合作交流和项目研究开发工作。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同时设有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上海命题中心)。
单位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65号
联系电话:021-35367070
传真号码:021-6484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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