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jy.nanning.gov.cn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出台加快首府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规划、方案37个,涵盖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
逐年增加教育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发展。2011—2015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365.41亿元,年平均增长12.27%,其中教育财政拨款总投入265.29亿元,年平均增长12.01%,地方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达13.89%,确保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
立法保护教育用地,优先满足教育需求。修订并实施《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立法保护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用地,规划预留中小学校教育用地,确保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求。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满足入学需求。投入资金14.01亿元(含中央、自治区资金),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惠及中小学校682所,交付使用项目848个,新建、改扩建校舍总面积106.69万平方米。年均安排资金约10亿元用于新建、迁建、改扩建城区中小校,新建成市区中小学校42所,增加教育学位6.75万个。
二、坚持教育均衡发展
学前教育在扩大规模中飞跃发展。实施学前教育基本覆盖工程,超额完成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多元普惠幼儿园,学前教育资源明显增加。现有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自治区级实验幼儿园31所、市级实验幼儿园38所,多元普惠幼儿园439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42所、市级示范园102所。2015年全市共有幼儿园1483所,比2010年增加493所,增长49.80%;在园幼儿29.59万人,比2010年增加12.29万人,增长71.04%;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3.2%,比2010年增长33.2%。
义务教育在巩固提高中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均衡提质工程,坚持将义务教育巩固率作为“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优化学校布局调整,加快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市教育局、隆安县被国务院授予“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荣誉称号。兴宁区、青秀区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自治区督导评估。2015年全市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741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84.81万人,比2010年增加6.18万人,增长7.86%,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96.01%,比2010年增长11.01%。
普通高中教育在基本普及中优质发展。实施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工程、普通高中突破发展工程,着力加快发展高中教育,在全区率先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积极推动普通高中发展多样化、特色化,做大做强优质高中,现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23所,占全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总数的15.86%,数量居全区第一。全市现有普通高中82所,在校生12.51万人,比2010年增加0.92万人,增长7.9%,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3.38%,比2010年增长5.38%。
中职教育在全面提升中突破发展。深入实施新时期深化职业教育攻坚五年计划,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现有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5所、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7所,形成示范引领、均衡发展、各具特色的良好局面,初步实现“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的目标。全市现有中等职业学校29所,中职学校在校生8.91万人。毕业生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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