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www.jnedu.gov.cn
(一)办公室(挂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牌子)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访、接待、稳定、督查、财务、档案和调研、安全保密、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协调有关教育协作交流工作。
联系电话:66608037、66608038
(二)组织处(挂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牌子)
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和社会人才工作;负责系统内党员干部出国政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统战工作。
联系电话:66608049、66608050
(三)宣传法规处(挂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处牌子)
指导全市学校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双拥共建工作;牵头起草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办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市依法办学行为的执法检查;拟订全市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中小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66608029、66608034
(四)人事处
负责全市教师队伍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及教师考核工作;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教育人才交流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66608051、66608052
(五)发展规划处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规划全市教育资源配置,拟订中小学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负责拟订全市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的招生计划,参与编制上报市属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招生计划;按规定权限承担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城市建设中教育设施配套规划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基建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66608048、66608059
(六)财务审计处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含全市教育费附加)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统筹管理直属单位专项经费和事业费;指导教育系统的会计工作;承担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参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学校(含民办学校)收费项目的审核、票据管理及相关财务监督、审计工作;协调指导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联系电话:66608010、66608018、66608013
(七)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和方案;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对全市教育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协调和指导对中小学、托幼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各项检查、评估工作。
联系电话:66608033
(八)学前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市托幼(含民办托幼)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托幼园(所)分类定级工作;牵头制定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办法,并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及成果的推广。
联系电话:66608053
(九)基础教育处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拟订基础教育教育教学和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普通中小学(含民办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含民办普通中小学)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拟订中小学招生政策,负责中考招生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联系电话:66608024、66608047
(十)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职业学校的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和评估标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负责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和社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与成人教育条件装备及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负责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驻济函授工作站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66608045、66608044
(十一)高等教育与师范教育处
统筹协调全市高等教育(含民办高校)、师范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直属高校、师范院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及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市属高校和师范院校的体制改革及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高校评估工作,负责高校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及实践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高校的条件装备和现代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进修工作。
联系电话:66608045、66608008
(十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指导全市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健康、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及特色教育工作;负责学生体质健康调查和检测工作;拟订改善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素质的相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艺术交流、卫生防控等重大活动;指导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和科普基地工作。
联系电话:66608030、66608023
(十三)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出国(境)考察团组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外籍教育专家、学者的聘用管理等教育外援和教育援外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推广工作。
联系电话:66608042
(十四)技术装备与学校安全处
编制全市教育技术装备的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室建设;负责直属学校的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联系电话:66608041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6660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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