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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监测

未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监测等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落实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市教委决定在完善本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评价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开展2016年《标准》测试及监测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成《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
 
  2016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面向全体学生进行《标准》测试,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和报送途径上报测试数据。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二、配合市教委开展《标准》监测工作
 
  为客观评价各区、各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工作质量,市教委将面向16区150所中小学抽取约4万名学生开展《标准》监测工作。监测数据将作为该生年度测试成绩直接上报市教委数据库,各校对被监测学生不再进行《标准》测试。
 
  各区教委和相关学校要按照《〈标准〉监测工作要求》(附件2)及《2016年北京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手册》,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2016年本市也不再举办《标准》测试赛。
 
  三、完成教育部《标准》抽查复核工作
 
  2016年,教育部将继续委托北京体育大学牵头31所高等学校分别组成抽查工作组,对各省、市组织实施《标准》测试情况进行抽查复核。今年,教育部抽取了本市36所学校开展抽查复核工作。具体名单详见附件5。
 
  各有关区教委、高等学校及中小学要认真配合教育部工作组,按照《教育部抽查复核工作要求》(附件5)和《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抽查符合工作手册》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1.《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要求

  2.《标准》监测工作要求

  3.各区测试点学校统计表

  4.各区监测学校及学生数量汇总表

  5.教育部抽查复核工作要求
 
  凡参加教育部抽查复核的学校将不再参加本市组织的《标准》监测。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测试。各区教委和高等学校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对测试结果进行随机抽查核对,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各区教委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立《标准》测试工作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
 
  (二)加强研究。各区教委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监测评价,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变化趋势,及时分析测试数据,查找影响因素,开展体质健康预警与干预,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改善措施,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化应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要求制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规范记录每一名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及其评定等级。小学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指标和内容。高等学校要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区教委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