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呼和浩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培训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呼和浩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专业课网络培训学习的通知 各旗县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内人社办发〔2019〕 70号)和《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19〕 70号)精神,现将2019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公需课:呼和浩特市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课:呼和浩特市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济专业、建筑专业、教育专业、医疗卫生专业、其他专业)。 二、培训学时和内容 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要求为30学时。2019年公需科目为《专业技术人员健康中国知识读本》,共18个学时(含考试),另外12个学时学员应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形势选学选修课补足,公需科目选修课不考试,学时数计入学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总学时。 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要求为60学时。学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择合适的专业课程进行学习,专业科目不考试,学员修完课程即获得相应学时。 三、培训时间和学习登记 呼和浩特市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点击“继续教育”栏目进行注册学习,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2019年12月31日。未完成2018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及专业课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此时间段内进行补学。逾期不再开网学习,请学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学完所学课程计划且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培训成绩单并妥善保管。继续教育基地要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课目的学时计入当年继续教育培训总学时。 四、培训费用 2019年继续教育培训费用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483号)收取,公需科目30学时75元,专业科目60学时150元。学员登陆呼和浩特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进行缴费学习。 五、其它事宜 (一)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的学习,在接到此通知后尽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上网学习,并加强学员培训档案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学时后,在全区范围内认可。 (三)享受减免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相关政策文件、培训信息等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咨询电话:0471—5181270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