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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宁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中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未知

2020宁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中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宁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中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相关继续教育基地:

为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26号),经研究,在各地各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确定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中级项目计划共34个,其中列入省高研示范项目的3个,市级示范项目的12个,市级普通项目的19个。现将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高、中级研修项目的实施工作。实施高、中级研修项目是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平台,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的重要抓手,对于加强人才和科技创新、交流以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和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高、中级研修项目的重要意义,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以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项目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作用,认真抓好研修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打造精品项目。

二、认真按计划实施研修项目。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计划确定的研修选题、举办时间和地点实施高、中级研修项目。高级研修项目可向全省招收学员,学员一般应是相关行业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期研修时间不少于5天,学员一般不超过50人。中级研修项目可向全市招生,学员一般是相关行业领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期研修时间不少于4天,学员一般不超过40人。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着力提高研修质量。列入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项目,要在开班前1个月将施教方案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备案。实施方案包括举办高级研修班的时间、地点、课程设置、授课专家名单以及学员人数、是否跨地区招生等内容。各承办单位要精心设置高级研修项目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组织研修,切实保证研修质量。高研项目班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进行项目总结,在项目实施结束1个月之内将办班通知、课程安排、学员名单、签到表、课程课件、有关照片、总结报告、满意度测评表、补助款票据(附户名、账号、开户行)等材料报市人社局职建科,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并发送电子版至zynljsc@rst.fujian.gov.cn和ndzynljsk@163.com。总结报告应包括高级研修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成效、经验体会等。

列入市级示范项目、普通项目计划的项目,应于12月5日前完成,并在开班前将施教方案报市人社局职建科;在办班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应及时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及成效进行总结,并于项目实施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办班通知、课程表、学员名单、签到表、课程课件、有关照片、总结报告、满意度测评表、补助款票据(附户名、账号、开户行)等材料等报送职业能力建设科,同时将电子版(含相片)发送至ndzynljsk@163.com。

中、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将作为明年推荐申报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和申报确定市级中级研修项目的重要依据。

四、切实加强办班管理。各地各部门和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学员的管理,转变学风,务求实效。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和省里有关培训办班的管理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为推动项目实施工作,对列入省高研示范项目的,由省人社厅给予每个项目9000元补助;列入市级示范项目计划的,由市人社局给予每个项目4000元的经费补助。对办班前未按规定报备、经抽查不符合办班规定、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不给予经费补助。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林燕茹,联系电话:0591-87522301、87604816(传真)。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钟海燕,联系电话(传真):0593-2761983。

附件:1.2020年宁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中级研修项目计划(示范班)

2.2020年宁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中级研修项目计划(普通班)

附件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4日